荆门支队重点清剿“六类场所”确保夏季消防安全
时间:2018-07-19来源:荆门支队 作者:办公室点击:次
荆门支队结合实际,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清剿“六类场所”安全隐患,纵深推进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单位3346家,发现火灾隐患7127处,整改火灾隐患5413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628份,临时查封60家,责令“三停”43家,拘留22人。
一是清剿在建工程消防安全隐患。各地消防部门积极深入辖区所有在建工程工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消除火灾隐患。采取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在建工程是否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验手续;施工现场是否具备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是否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消防设施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对前期检查过的在建工程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是清剿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各地与多部门加强联动,采取日查、错时查、巡查等措施,深入辖区液化石油气站、加油站、化工厂等易燃易爆场所,重点检查各场所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各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爆、防火、防静电、防雷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单位员工对生产、使用的化学危险品的性能是否了解掌握,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从业人员是否接受过消防安全培训等,针对检查情况,检察人员督促存在隐患单位迅速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改正,要求单位做好在隐患整改期间的防护措施。
三是清剿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公安、消防、安监、文体、工商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歌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营业和生产经营期间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消防设施运行和器材配备情况,用火用电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检查人员每到一处,都要仔细检查各单位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是否完整好用,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措施及制度是否落实。
四是清剿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隐患。各地要组织防、灭火骨干对本辖区城市综合体建筑逐一开展检查,要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城市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状况,检查过程中,各地监督员要了解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实地检查各场所电气线路、用火用电、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并重点对各城市综合体的总平面、防火防烟分区、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状况等进行了实地测试。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消防监督员给出了指导和整改建议,要求各单位落实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彻底消除消防隐患。
五是清剿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各地主动联系公安、安监等部门成立专班,对全市范围内的高层和地下建筑开展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高层建筑总体布局、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擅自关停自动消防设施现象,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针对发现的隐患,当即下发法律文书,要求各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限时整改。
六是清剿“十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各地联合公安部门对辖区“十小”场所、“三合一”及“多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普查,确保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和清除,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疏散逃生通道畅通,切实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实际问题。各地协调辖区工商对商市场、宾馆、饭店开展火灾隐患普查,积极发挥派出所对管辖单位和“十小”场所及农村乡镇、城镇社区的普查整治职能,彻底摸清辖区内出租屋、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十小场所”消防安全实际情况,并对其进行“地毯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